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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座、论坛、报告

会、研讨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及教育厅、公安厅安全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开展维护政治安全专项整治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秩序,现将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和其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审批制度

凡在学校本部校区举办的(含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面向校内外人员举办)各类学术会议、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沙龙以及其他形式的大型活动(以下简称“讲座等活动”)均属于本通知实行申报审批范围。在顺德校区和各附属医院举办的“讲座等活动”分别由顺德校区管委会和各附属医院根据本通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申报审批流程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在办理审批手续完毕前,主办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预告,校内场地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场地借用手续。

举办“讲座等活动”应至少提前5天填写《南方医科大学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会、大型活动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表格见附件),履行申报手续。

具体流程为:

1、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按照表格的要求详细填写好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

2、主办单位审核后,报场地主管部门审核,最后报学校保卫部门审批。

3、如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要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如举(承)办国际学术会议要按照《南方医科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执行;涉及邀请境外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讲座等活动要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4申请被批准后,主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换内容、时间、地点、听众范围和人数。对于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及时向审批部门通报。主讲人、主题或主办部门有变化的,需重新申办。

三、严格审批管理

1、要高度重视。各级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观、严肃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对各类“讲座等活动”的举办和审批管理,确保学校的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

2、要强化场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系)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校内报告厅、文体馆、会议室、教室等出租管理,明确出租部门党委(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决不给任何错误思想、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和条件。

3、要加强内容审核。举办各类“讲座等活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得为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提供讲台和传播渠道,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以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和散布谣言、教唆犯罪,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不良信息,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4、要严格管理责任。主办单位和各审批部门应对学术会议、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主讲人的思想政治倾向、涉及主讲内容的健康性和政治观点的正确性负责,对组织的“讲座等活动”全过程安全负责并实施监督,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举办。

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造成重大负面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无法挽回的,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追究主办部门和审批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南方医科大学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会和大型活动审批表》

 

 

                        南方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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