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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创建人:曹旭    时间:2020-09-27   【点击数:

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双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各单位要落实好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杜绝隐患,坚决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在“双节”前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工作,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结合学校月度定期检查结果,系统梳理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分工,逐条抓好落实,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三、加强引导,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审核制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非工作时间和高危险性实验应2名以上人员在场。

四、强化管理,做好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严格遵守学校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管理规定,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系统梳理和摸排本单位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项目情况、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情况,强化生物安全防控意识。按照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要求,操作高压灭菌锅应在具有安全操作及管理资质人员指导下进行,保证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使用操作规范。

五、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严禁随意丢弃,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因处置不当污染校园环境,危害师生公众健康。实验室危险废物存放于固定合适区域,并张贴明显警示标识。

实验动物尸骸回收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生物医疗废弃物回收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4:30;回收地点:实验教学楼一楼。

六、加强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继续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运行及人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实验室运行及人员健康状况。做好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安排,做好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电话上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020-62789008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927

 

 

    (联系人:徐老师,向老师,联系电话:616484876278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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