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工委:
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学校党校定于十一月上旬在校本部和顺德校区举办第二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二级党委(党总支)备案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培训目的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组织学员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领会共产党员应有的标准和基本条件,加深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宗旨和组织制度等方面的理解,以实际行动在学习和工作中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期培训以新时期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主要内容,分学校统一培训和基层党委(党总支)培训两个环节。
(一)学校统一培训环节。通过专题讲座、观看视频、综合考核等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辅导,详见《第二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表》(附件1)。
(二)基层党委(党总支)培训环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党支部书记为积极分子上一堂党课,并采取小组讨论、实践活动等辅助方式,帮助学员加深理解所学内容。
四、组织实施
学校集中培训由党校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指派一名专职干部为本单位党校培训指导老师,负责组织学员的选送、教育、讨论等活动,协助党校做好管理、教学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领取教材(11月4日-7日)。学校党校办公室将统一组织集中授课安排,各单位请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于11月4日到党校办公室(行政楼402室)统一领取教材。
(二)做好考勤登记(11月7日-11日)。学员学习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各个培训环节一般不能请假,学校统一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课者,要按规定请假,请假条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后,经党校办公室同意方为有效。旷课1次者,取消考试资格;请假2次以上者,不发给结业证书,必须重修所缺课程;迟到3次按旷课一次处理。每课均由各单位指导老师负责考勤,经任课教师登记汇总后报党校办公室,党校办公室视情进行抽查。
(二)结业考试(11月14日至20日)。考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知识,时间为45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登录网站http://xfwks.dept.nfyy.com/,输入已给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课程结束后根据考勤情况公布)进行考试;成功登录后,请考生务必确认左上角姓名、准考证号显示正确,方可开考;完成考试后即可在“已参加的考试”中查询考试成绩,建议完成考试的学员将考试成绩页面予以截图备查。由于网上党校考试系统原因造成考生无法正常完成试题时,考生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将此类学生名单汇总后于23日前报组织部重新安排考试,逾期不予受理。
(二)完成五项“规定动作”(11月25日之前)。各单位要通过完成以下五项拓展学习活动的内容,起到深化教育的作用。
1.党组织书记讲一堂党课。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及单位教学、科研任务安排,灵活选用集中形式,由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书记为积极分子讲一堂党课。党课内容围绕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也可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党课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注重党课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实效性。
2.组织一次课外讨论。学员要结合培训内容参加一次课外讨论,讨论由指导老师组织进行。
3.观看一部教育影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观看一部教育影片,影片可从广东组织工作网电教片库中选播,也可自行寻找相关教育素材或组织外出观看。
4.开展一次实践活动。指导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开展一次实践活动。
5.提交一份心得体会。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要完成一篇1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由组长收齐交各学院阅存;教工学员的心得体会由所在单位收齐后送党校办公室。
请指导老师务必认真组织以上活动,外出活动的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确保安全。除心得体会只需由个人撰写外,其余各项活动均需留存相关图像资料及情况总结上交党校办公室,提交方式可灵活多样,如已在网站发布新闻报道的,也可提交新闻线索。
所有需提交的书面和电子材料(含书记讲党课讲稿)均应在11月30日前报送党校办公室,未组织、提交相关资料的单位,将集体取消考试成绩;未参加相关活动的个人取消参加此次培训的成绩。
(五)结业证发放(2016年12月15日之前)。网上考试结束后,党校将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考勤、作业、实践活动、网上考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届时将在组织部网站“党校工作”栏统一公示综合考核通过人员名单。请各单位于在本学期结束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联系党校办领取空白结业证,按统一格式打印(附件2)、贴好照片,到党校办盖章登记。各单位请指定专人办理结业证相关事宜,不接受学员个人申办。办理完成的结业证复印件应放入学员本人党员档案。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查验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考试成绩,只有成绩合格且持有结业证书的学员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否则视为违规发展。未通过结业考试的学员,可在参训结束后两年内申请补考,补考通过予以颁发当期结业证书,补考未通过或超过两年未申请补考的视为未结业,需重新参加相关培训。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本人,以确保课程的顺利进行。
附件:
中国共产党南方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6年11月2日
(联系人:王 喆,联系电话:61648074,邮箱:yangting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