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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9-10-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校发字〔2009740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南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211”建设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南方医科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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