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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17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6939748/2016-01135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

分 类: 基层指导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16日

文  号: 粤卫办函〔2018〕141号


粤卫办函〔2018〕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高位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制度机制建设带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提质增效。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等改革工作的衔接,形成叠加效应和改革合力。

二、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付费

我省已有20个地级以上市出台了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标准,要加快推进有偿签约,加大对群众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快与本地级市医保结算系统的对接,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医保费用结算工作。

三、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管理

(一)完成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各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卫函〔2017〕1687号),在机构内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并在2018年5月底全部完成设置。改善就诊环境,优化服务流程,为签约居民提供签约、预约、诊疗、健康管理等医防结合的一站式全科服务,提高签约服务工作的效率和居民获得感。各地要对照标准,组织落实,并进行自查,我委将于6-7月份进行专项督查。

(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应建立“宣传→签约→家庭医生工作室签约服务→考核→考核与绩效挂钩”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闭环流程。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鼓励和引导居民签约。

(三)开展签约服务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考核制度,对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签约居民满意度等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四、加强家庭医生团队能力建设

继续开展“滚雪球”培训,提升家庭医生对常见病多发病的全科诊疗及健康管理技能,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服务理念,提高协调利用区域内健康相关资源的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信任度,为实现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奠定坚实基础。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应按照省级基地培训内容,以市级基地为依托,落实市级培训任务,并督促县级落实滚雪球项目任务,确保完成家庭医生服务核心团队全员覆盖的培训目标。

五、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

各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逐步扩展至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院、学校、工厂等功能社区。针对不同功能社区人群特征,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措施,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服务和管理效果。

六、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各市要至少树立1-2个典型县(市、区)以及至少3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作为示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七、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报送

各地要定期收集各县(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作进度,按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自2018年5月1日起,我省将本地域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社会力量办基层医疗机构(含全科诊所等)签约量、有偿签约量,纳入卫生计生部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报送,请各地做好工作部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pdf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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