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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卫生计生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3 10:42:10 作者:

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州市卫计委发布了《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穗卫科教〔2017〕15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2.项目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3.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7岁以下(含57岁);政府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4.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资助项目的申请。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

5.原则上不受理已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市卫生计生委科技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项目。

6.每法人单位每个研究专题限报1项,同一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

7.对于已承担项目但无正当理由,超期一年未能按相关要求办理结题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禁止申报。

8.各申报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二、申报专题

重大项目面向广州市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广州地区高等院校及其直属医疗单位和科研机构开放,公开申报。拟资助4项,每项资助30-60万元。项目研究周期1-2年。设以下4个专题(详细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和研究团队要求、研究周期等可参见附件1),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须提供自筹资金(各级财政支持经费不计入自筹资金)

专题1: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专题2:活禽交易市场最优休市策略研究

专题3:广州市重点职业病风险评估与预警研究

专题4:广州市全面推进梅毒综合防治工作探索

 

三、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技项目申报书》

2.《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自筹资金承诺函

(二)可以提供的申报材料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

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等。

4.其它相关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请标注)。

 

四、申报程序

因指南有限项要求,请有申报意向者务必于7月10日前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3)发送至407775035@qq.com,以便后续统筹,逾期将不予受理。科技处将为最终申报者建立网报账号。

1、网报

使用科技处所建账号,登录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科教业务管理系统(建议IE浏览器),网址http://kjgl.gzmed.gov.cn,按指南要求填报相关申请资料。网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下午5点。

2、纸质材料报送

网报资料通过学校审核后方可打印材料,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书打印一式三份,注意检查打印材料的版本号是否与电子版一致。项目负责人、成员签章后统一交至教研办。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61647521

科技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