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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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利用实验室模型设备和实验条件,培养高素质的社会有用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放实验室 

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模型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向校学生进入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工作。 

(二) 申请进入程序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练习前,须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预约。要将练习项目、使用模型,预计练习时间等,填写在开放实验室登记本上。与实验中心主任或负责人联系,安排学生进行训练。 

)实验室人员守则 

1.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本室各项管理制度; 

2.不得进行超出申请实验范围的工作; 

3.爱护实验设施,用后整理使用过的物品,保持公共场所的洁,爱护实验室模型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因操作不当而致模型物品损坏者要按规定赔偿。 

4.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公共模型、物品。个人物收好,不得放在公共场所。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离开实验室不得带走本室任何物品。 

5.未经许可,禁止带其他人员使用实验室模型设备不得携带与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实验人员要对自己实验过程的清洁卫生负责,不得随便丢弃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物 

6.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每日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者应检查水电,关闭好门窗。实验室原则上实行全天开放。需要在夜间/节假日进行实验的人员,需在每日下班前向实验室工作人员报告,经登记后建立夜间值 班制度 

 7实验室内物品为进行技能训练所用,严禁挪为它用。不得在实验室内吃零食及吸烟;发现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严重违规者将取消在实验室训练资格。 

                                    南方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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