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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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

1. 各实验室安全防火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本室内的安全防火工作,一旦有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2.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禁止将非实验用易燃、易爆物品带进,禁止非实验用火。

3. 严禁存放大量的有机溶媒,禁止将有机溶媒放在冰箱、烘箱、燃气周围。

4. 实验用电气设备,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导线、地线接触是否可靠,有无裸露的导线,是否超载使用,不准将地线接于煤气、暖气管道。

5. 实验结束和离开实验室时,认真检查煤气、水、电是否关闭,常通电使用的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烘箱要有人看管。

6. 所有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经常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处于可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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