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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04        阅读量:

康复治疗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

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志趣、志向、特长及高考文理科基础,依据学生大一及大二共计两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分”总分开展按志愿专业分流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分流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适度引导和合理调配的原则

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和调配,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激发专业提高办学质量的内生动力,确保学生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成绩优先和鼓励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原则上按志愿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取得选择专业的优先权。

第二章: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康复医学院大二年级康复治疗学学生在读学生,在康复物理治疗学、康复作业治疗学两个专业的进行专业分流。

根据本科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和专业发展情况,结合往届招生、就业和深造情况,动态制定专业分流计划。分流计划如下:

分流专业名称 专业接收人数比例

(计划分流人数/分流前总人数)

康复物理治疗学 < ="55%

康复作业治疗学 < ="55%

康复治疗学(动态调整)

本次专业分流每位学生填报一个志愿,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分流人数上限,各专业开班人数不得小于40人。

第三章:工作程序

(一)指导与摸底阶段

通过专业导学课程、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组织学生进行志愿预填报,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二)申报阶段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人仅填报1个志愿。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志愿进行公示。

(三)分流阶段

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进行专业分流,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志愿参加专业分流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

按学生志愿分流:

根据学生志愿及综合素质测评分由高到底,确定接收名单。

如果填报志愿专业录取超过计划分流人数,未录取学生将进行学院内部专业调剂。

上述分流过程中,综合素质测评分相同,以学生大一大二两年绩点总分高者排序在前,其次再按第二学年绩点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四)公示结果

公示专业分流结果,为期三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诉。专业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第四章:工作进程安排

(一)动员和宣讲

学院通过公众号、主题班会、年级大会等多种形式对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动员和宣讲,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办学特色与专业方向。

(二)志愿预填报

学生向家长告知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志愿预填报,家长需签字确认专业分流及学生志愿预填报知情权。

(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公示

学院教研办公布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分及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并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中的综合素质测评分和平均学分绩点,公示3天。

(四)咨询与申报

根据学生自己意愿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在填写过程中不允许有涂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交到学院教研办。

(五)按成绩专业分流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按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并依据学生志愿及综合素质测评分进行专业分流。

(六)学院公示、

学院教研办填写按志愿专业分流结果,并向学生公示,为期三天。

(七)上报教务处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五章:综合素质测评分计算方法

根据学校《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计算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取大一及大二全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各占50%生成总分,作为学生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由学生处负责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数据)。

第六章:其他说明

因学籍异动降至大一年级的康复治疗专业学生,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分流机会,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如需变更专业,则按照学校制定的转专业相关细则执行。

专业分流后原康复治疗专业分为两个独立专业,两个专业分别组建本专业班委,原康复治疗专业学生骨干及班委成员择优选拔为院级学生骨干。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康复医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康复医学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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