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省自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然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现集中开展2023半年的省自然项目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项目范围

截至2023831日到期且尚未结题的省自然项目(清单见附件1)。如果项目未完成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且按规定可延期的,可以在项目到期前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附件1中标黄的项目为已无法延期、必须结题的项目。

二、验收流程

验收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下述材料

1. (经费大于10万)科技收录报告:在阳光政务平台填写提交科技报告(类型选最终报告),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生成。请按系统提供的模板认真填写。(注:经费10万元的省自然项目不再需要科技收录报告

2. 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财政经费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经费决算表,并加盖财务章。财政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

经费决算表模板请项目负责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验收申请书时,在附件清单页签中的“温馨提示”中可下载

请注意!包干制和非包干制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不一样,包干制或非包干制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请正确选择模板类别。

学院项目的经费决算表加盖学校科研院章及学校财务章(包括部门负责人签章),医院项目的经费决算表需加盖医院财务章及医院科研处章后,再加盖学校科研院章及学校财务章(包括部门负责人签章)。

3.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2):报告封面需填写项目编号、日期、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学校公章,盖章OA由科研院统一申请后将ID告知各二级单位科管。

4. 成果佐证材料:如论文、专利、培养人才证明等,成果数量需与合同一致。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或“Guangdong Basic and Applied Basic Research Foundation”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或作有关说明。

论文、专著、重要报告等标注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包括项目组成员;其他成果应标注项目主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且成果完成人包含项目组成员。提交的成果材料必须是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并且真实有效。不得提交与项目无关的成果材料。

5. 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变更材料(打印阳光政务平台上的变更申请表并加盖科研院章)等。

验收申请提交至基金委后,如审核无误将标记为“验收申请_已受理”,省基金委将统一组织验收。

三、验收结论

省自然项目的结论分为通过、结题、不通过三类。

1.通过。能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合同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经费使用合规,无科研诚信问题的,验收结论为通过。结余经费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后续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2.结题。未完成项目合同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经费使用合规,无科研诚信问题的,验收结论为结题。按有关规定收回结余经费。请注意,该类项目将被检查所有经费凭证。

3.不通过。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验收不通过:1.违规使用资助经费。2.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弄虚作假及其他科研诚信问题。3.项目基本未开展研究工作(基本未开展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研究任务或取得的成果与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不相关)。4.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的。验收不通过的,按有关规定追回结余经费及违规使用的资助经费,并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记录,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阶段性或永久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注:基本未开展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研究任务的,追回所有项目经费)。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验收申请资料均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实行无纸化提交。材料验收采用通讯评审,会议验收采用现场答辩。验收评审专家均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查看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验收申请材料准备和上传工作,避免因上传材料不齐全(特别是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导致无法按时验收或验收不通过。

2.本次验收需要在线填写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技成果统计表。

3.会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做好汇报准备(负责人使用PPT汇报15分钟,专家提问15分钟)。

5.二级单位审核要点详见附件3,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的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

6.存在客观原因导致无法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与二级单位科管部门讨论,经科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主动终止。申请主动终止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终止结题申请书(附件5),二级单位请于2023年4月27日前提交终止结题申请纸质材料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需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若项目经费未使用,则无须提交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此外,还需提供财务报销凭证扫描件、项目取得的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7.结题项目请二级单位于4月28日前提交验收申请。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020-61647521

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14



  科研院

2023418


1:待结题清单中各验收状态解读及项目组应尽责任:

--:尚未开始填写验收申请书,请项目组尽快填写提交

验收申请书_填报中:验收申请尚未提交,请项目组尽快提交

验收申请书_退回修改:验收申请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验收申请书_等待专业机构审核:验收申请已提交至基金委,项目组需及时跟进审核情况

验收申请书_已受理:验收申请材料合格,已被基金委受理。


2:常见问题:

(1)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封面未签字/未写项目编号/未写日期/盖的不是学校公章;

(2)经费决算表模板使用错误/医院项目未加盖学校财务处、科研院公章或负责人签章/未填写日期;

(3)论文未标注课题编号;

(4)缺少人才培养证明(如人才引进证明、显示导师姓名的毕业论文封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