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现集中开展2023年下半年的省科技项目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项目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且尚未结题的省科技项目(清单见附件)。如果项目未完成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且按规定可延期的,可以在项目到期前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二、验收流程
项目验收分为验收申请及组织验收两个环节。
(一)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下述材料:
1. 科技收录报告:在阳光政务平台填写提交科技报告(类型选最终报告),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生成。请按系统提供的模板认真填写。
2. 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财政经费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经费决算表(附件1),并加盖财务章(医院项目加盖医院财务章)。财政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
3.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2):报告封面需填写项目编号、日期、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医院项目加盖医院公章,学校项目由科研院统一申请后盖章OA将ID告知学院科管。
4. 成果佐证材料:如论文、专利、培养人才证明等,成果数量需与合同一致。
5. 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变更材料(打印阳光政务平台上的变更申请表并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等。
6. 恪守诚信承诺书(附件3):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或医院公章。
7. (仅50万元及以上省科技项目需要)经费支出凭证:按照每项经费科目,提供单张金额前五名的凭证(记账凭证、发票)。
验收申请提交至科技厅后,如审核无误将标记为“验收申请通过”,可进入下一步组织验收环节。
(二)组织验收
1.指定组织验收机构:验收申请通过后,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决定省科技项目由学校或专业机构组织验收。
由学校验收的请项目组推荐三名符合要求的在库专家,通过二级单位科管提供给科研院;由专业机构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联系专业机构,按专业机构要求准备材料进行验收。
50万(含)以下的项目进行材料验收,5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会议验收流程及材料见附件8)。
2.项目组上传验收书:组织验收单位完成验收后,项目组需在阳光政务平台的项目验收书中上传验收意见等材料,提交验收书,方可完成验收。
由学校验收的项目,项目组需上传:项目验收评审意见表(附件4)、验收专家诚信承诺书(附件5)、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6)。
由专业机构验收的项目,项目组需上传:专业机构返回的项目验收评审意见表。
注:存在客观原因导致无法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与二级单位科管部门讨论,经科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主动终止,终止流程及材料见附件7。
三、提交时间
请附件清单中尚未结题的项目最迟于任务书到期30天前提交验收申请书。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020-61647521
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14
科研院
2023年9月11日
附1:待结题清单中各验收状态解读及项目组应尽责任:
--:尚未开始填写验收申请书,请项目组尽快填写提交
验收申请书_填报中:验收申请尚未提交,请项目组尽快提交
验收申请书_退回修改:验收申请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验收申请书_等待专业机构审核:验收申请已提交至科技厅,项目组需及时跟进审核情况
验收申请书_已受理:验收申请材料合格,已被科技厅受理。接下来将由科技厅指定验收机构,请项目组及时跟进验收进度;如指定验收机构为“南方医科大学”,请按附件要求推荐专家;如指定验收机构为专业机构,请按专业机构要求准备材料。
项目验收_填报中:验收书尚未提交,请项目组尽快提交。
项目验收_退回修改:验收书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附2:验收过程中的常见退回问题:
1. 科技报告收录:科技报告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下载,请下载“最终报告”模板。科技报告需严格按照模板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需按照科技报告内容结构:引言、主体和结论三部分详细阐述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可过于简短。主体部分建议按项目研究任务全面详细论述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最后再总结研究结果作为报告结论,以及论述创新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 其他附件:
(1)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封面未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未签名;论文未标注课题编号/缺少人才培养证明(如人才引进证明、显示导师姓名的毕业论文封面等)。
(2)验收书:(由学校组织验收的省科技项目)缺少验收专家诚信承诺函,缺少验收组长签名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表。
- 附件【2023年下半年省科技待结题项目清单.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8.rar】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