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2024年1月12日中午12:00前,二级单位提交形式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及相关成果材料1份至科研院进行形审,逾期不予受理

二、1月17日中午12:00前,申报人需在系统提交最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1月19日中午12:00前,提交通过系统审核后最终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果(一式6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至科研院2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lkingliu@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院

2023126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48440



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我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7:00。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向我办报送审查合格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三、我省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2、网络填报系统于2024年1月15日至25日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得填报。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纸质材料和网上系统填报信息,确保申报系统填报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签署明确意见后于1月23日前报送我专项小组。



  联系人:王峥

  联系电话:020-83830154

  投标书报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省社科中心B座926室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2023年12月4日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