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基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以下简称“省基础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现集中开展2025年的省基础项目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项目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且尚未结题的省基础项目(清单见附件1)。如果项目未完成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且按规定可延期的,可以在项目到期前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
二、验收流程
验收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下述材料:
1. 经费决算表:财政经费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经费决算表,无须单独开展经费审计。
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验收申请书时,在附件清单页签中的“温馨提示”中下载。
学院项目的经费决算表加盖学校科研院章及学校财务章(包括部门负责人签章),医院项目的经费决算表需加盖医院财务章及医院科研处章后,再加盖学校科研院章及学校财务章(包括部门负责人签章)。
财政经费拨款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项目组委托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见《承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第一批)》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644967.html)出具审计报告(应包括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经费决算表等附件)。
请注意!已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在正式验收结论下达之前,不得再使用经费。省基金委在验收工作中已增加经费抽查环节,一旦需要退回经费,或抽查时发现剩余经费与经费决算表不一致,需项目负责人现金退回差额。
2.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报告封面需填写项目编号、日期、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3. 成果佐证材料:如论文、专利、培养人才证明等,成果数量需与合同一致,成果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或“Guangdong Basic and Applied Basic Research Foundation”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或作有关说明。论文、专著、重要报告等标注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包括项目组成员;其他成果应标注项目主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且成果完成人包含项目组成员。提交的成果材料必须是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并且真实有效。论文须提供正式发表的全文扫描件;专著须提供封面、包含作者信息页原件扫描件;专利须提供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成果需提供佐证原件扫描件。如培养人才为毕业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论文封面页或其他能体现被培养人与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关系的材料。
4. 其他相关材料:
(1)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果项目曾经变更(包括延期、人员变更等),需下载阳光政务平台上的变更申请表打印后加盖科研院章并扫描上传作为附件;
(2)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如果申请时在任务目标中写了要科技报告,则需要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作为附件(在阳光政务平台填写提交科技报告,类型选最终报告,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生成。请按系统提供的模板要求认真填写)。
验收申请提交至基金委后,如审核无误将标记为“验收申请_已受理”,省基金委将统一组织验收。
三、验收结论
省基础项目的结论分为通过、结题、不通过三类。
1.通过。能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经费使用合规,无科研诚信问题的,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结论为“通过”,且项目负责人均无科研失信记录的,结余经费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后续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用于原项目团队科研需要。实施综合绩效突出的,可作为后续择优支持的依据。
2.结题。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但已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经费使用合规,无科研诚信问题的,验收结论为结题。验收结论为“结题”的,按有关规定收回项目结余经费。该类项目将被检查所有经费凭证。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不能以“结题”项目为基础条件申请省基金有关项目。
3.不通过。(1)违规使用资助经费;(2)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弄虚作假及其他科研诚信问题;(3)项目基本未开展研究工作(基本未开展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研究任务);(4)取得的成果与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不相关;(5)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追回项目结余及违规使用经费(基本未开展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研究任务的,追回所有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不能将“不通过”项目列入研究经历,取消“不通过”项目负责人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2年。项目承担单位须查摆项目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省基金委,减少项目承担单位下一个申报年度省基金限项项目申报名额,每个不通过项目减少1项。存在失信或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验收申请资料均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实行无纸化提交。材料验收采用通讯评审,会议验收采用现场答辩。验收评审专家均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查看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验收申请材料准备和上传工作,避免因上传材料不齐全(特别是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导致无法按时验收或验收不通过。
2.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项目开展情况、验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相关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核要点见附件3)。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项目确实无法继续开展的,二级单位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办理终止手续。二级单位未对项目开展情况、验收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约谈、调整单位省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数量等处理措施。
3.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与二级单位科管部门讨论,经科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主动终止。申请主动终止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终止结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填写项目经费退回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二级单位申请学校盖章OA。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经费决算表,所有财务报销凭证扫描件(若项目经费未使用,则无须提交经费决算表或凭证);项目取得的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主动终止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不能将该项目列入研究经历,暂停主动终止项目负责人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1年。
4.需要申请验收的项目请二级单位最迟于任务书到期前15天内提交验收申请。
联系人:黄媛、胡友坤
联系电话:020-61647521/61648163
科研院
2025年6月4日
附:待结题清单中各验收状态解读及项目组应尽责任:
--:项目组尚未开始填写验收申请书
验收申请书_填报中:项目组尚未提交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书_退回修改:验收申请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验收申请书_等待专业机构审核:验收申请已提交至基金委,项目组需及时跟进审核情况
验收申请书_已受理:验收申请材料合格,已被基金委受理。
- 附件【1.2025年度省基金验收项目清单.xls】已下载次
- 附件【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实施总结报告.docx】已下载次
- 附件【3.验收申请形审要点.docx】已下载次
- 附件【4.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终止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5.项目经费退回承诺书.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