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和《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工作方案》等规定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2026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1.执行期至202593020260331结束的项目延期项目

2.其他项目(含首次验收不通过需整改的项目已完成任务书目标提前验收项目)。

请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核查需要结项项目清单附件1,由于存在延期或提前验收等特殊情况,所以需要各单位核查有遗漏或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院。


二、验收流程

1.经费审计或决算附件1所示2022年度重点项目2023年度重点项目1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在提出验收申请的同时,提交由承担单位自主委托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详见附件2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经费审计实务操作指引》的通知)2023年度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一般项目在验收前需公示经费决算表(主要指经费“包干制”项目和重点研发农社专题50万元的项目附件3各二级单位收集各项目负责人提交上来的签字盖章版经费决算表经费决算表截止时间不得晚于项目合同结束时间,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形式可以是官网公示(需截图),也可以是通过公示栏公示(需拍照),请保存好公示图片以便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包干制项目经费开支预计可能超出科目预算额度的,请按照要求在项目合同到期前完成经费变更申请流程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承担单位审核盖章附件4无需学校OA呈批件

2.验收申请。项目组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平台(2022年度项目通过广州阳光平台https://sop.gzsi.gov.cn/egrantweb/index#99 提交验收申请实施期从2023年开始的项目则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系统验收,鼓励已完成任务书指标的项目提前验收)填写验收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要求准备纸质验收材料,并提交学校盖章

3.结题验收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完成任务书“预期代表性成果”之一的,通过系统审核后,验收通过,否则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组织专家验收下放各二级单位开展验收工作评审专家组一般由3名或以上奇数、来自不同法人单位的专家组成附件5);重点项目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

4.结果反馈及存档验收结果在线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验收的,可在线下载电子验收书同时,签字盖章版的纸质验收材料分别由科研院、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以简政放权经费“包干制”项目为例,时间安排参考如下:

1.项目实施期最后3个月前期准备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梳理项目成果及时跟进经费审计决算事宜非包干制项目经费开支预计可能超出科目预算额度的,请按照要求在项目合同到期前完成经费变更申请流程

2.项目实施期结束1个月内验收申请项目组根据验收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5系统填报验收申请材料温馨提醒:需申报新一年度广州市科技项目且已完成验收指标的项目,建议于20263月份前告知学校科研院并尽快完成验收,以免因限项条件而无法申报新项目!

3.项目实施期结束后2个月内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通过系统按要求审核验收申请材料。

4.项目实施期结束后2-3个月内学校审核学校通过系统审核验收申请材料。

5.项目实施期结束后3-4个月内结题验收包干制项目完成验收评审、科研院进行结果公开及系统提交非包干制项目根据市科技局和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通知安排开展评审通过验收后,非包干制项目组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具体以处室通知为准

6.项目实施期结束后5个月内存档:科研院、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完成归档工作。完成验收后将验收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学校科研院216办公室,验收材料包括:通过系统下载的纸质版验收申请书及其附件、系统下载验收书验收结果通知书,请一并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签字盖章需齐全,科研院收齐后会返回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各一份,共同做好存档工作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点

1.延期申请经费变更项目需,或存在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合作单位间经费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变更必须在实施期最后1个月以前通过系统向提交延期申请20251231结束的项目需在20251130提交延期申请,延期只能延1次原则上延长1年无正当理由的延期申请将不予批准各单位需做好项目过程管理不建议较多项目申请延期重大和重点项目的经费开支预计可能超出科目预算额度的请按照要求在项目合同到期前完成经费变更申请流程以免影响项目顺利结项。

2.项目合同到期至完成结项期间,经费不能开支。结项后的结余资金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2学校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的,各二级单位应主动向科研院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终止结题

4.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将严格实施强制终止未履行勤勉义务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合同终止的,取消相关责任主体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请各单位及时跟进应验未验的项目,确保其按期完成验收流程,以免因限项影响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1.2025年市科技需结项项目清单(请各单位核查)

            2.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经费审计实务操作指引

3.经费决算表模板公示模板供参考

4.科技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论证表

5.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意见表

6.验收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7.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8.广州科技GI包干制项目验收书封面和目录模板



科研院

                                    20251030


(联系人:邹婷婷,联系电话:6164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