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

1.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项,各二级单位限额申报2项

2.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项,各二级单位限额申报1项


二、2025114日中午12:00前,二级单位提交形式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和申报汇总表至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查。

申报者可访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下载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20251110日中午12:00前,请各二级单位按通知要求提交最终纸质版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
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
申报单位申报者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一式9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已加盖大学公章的PDF格式),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请发送至邮箱walkingliu@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院

20251030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48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