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11月27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5〕1961号)(附件1),正式启动本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本次评估结果将直接决定实验室的存续、整合或退出,为切实做好我校参评实验室的考核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评估的严肃性与紧迫性
根据前期省科技厅通知精神,本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后续处理政策极为明确且严格:优秀、良好:继续保留资格,并获得省级财政经费支持;合格:保留资格但不再给予财政支持,且若同一二级单位(如学院、研究所)存在多个省重点实验室,合格类实验室须并入评分更高的实验室,实现整合;不合格:直接安排退出省重点实验室序列。
特别强调:未获评“优秀”或“良好”等级的实验室,将面临淘汰、整合甚至撤销的风险。省科技厅已明确要求“以评促建、优胜劣汰”,各相关单位务必摒弃“走过场”思想,把本次评估作为关乎实验室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
二、精准对标,高质量完成材料填报
评估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填报平台:“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
校内申报时间:2025年12月1日9:00至12月10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材料要求:所有成果须紧扣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由固定人员主导,在评估期内产出;严禁拼凑、造假。依托单位须出具真实性承诺函,对材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请各实验室对照《2025年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附件2)及评估工作指引(附件3),逐项梳理代表性成果、科研项目、人才团队、运行管理及开放交流等情况,突出原始创新、技术攻关或服务重大战略的实效,以“价值创造”为核心重构评估材料逻辑,确保内容真实、重点突出、证据充分。
三、压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请各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合格即整合”的政策压力。满足于“保合格”策略已不可行,必须全力冲刺“良好”及以上等级。同时,各实验室主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审核;依托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资源,组织院内预审与辅导,严把材料质量关。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5〕1961号)
2.2025年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
3.关于2025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指引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