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现已发布,具体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附件1、2),并按照本通知中各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集中受理期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时间节点:具体时间安排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3)。
注意:我校2026年国家基金集中受理期项目正式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8日16:00,此后不再受理申请书以及任何有关申请书修改的相关事宜!
2.形式审查要求:各二级单位请于2026年2月23日前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级单位申报函及清单(附件4,学院领导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及本单位申请书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装订,需为系统提交正式版,草稿版申请书将不予进行形式审查)统一交到学校科研院进行审查,过期将不予受理。
注意:不在汇总表清单内的申请书将视为无效申报,科研院不受理任何个人提交的申请书。
二、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相关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是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直接责任人,须确保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支撑材料符合事实,真实有效,无错误、无虚假,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对提交后的申请书正文部分和数据库中(包括当年申请的和往年申请获批和未获批的)各学部、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改革要点我院已经梳理完毕,详见附件5,改革要点梳理仅供参考,以指南规定为准。
3.项目申请阶段无需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做必要说明。直接费用转拨资金需经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协商一致,并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科目做预算说明。如存在多个合作研究单位,请分单位逐一说明。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也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4.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1)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表编制说明2026版》(附件6)等有关规定,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平均资助强度,认真据实编制预算。项目申请人应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将作为预算核定、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5.合作研究资金管理。
(1)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境内)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2)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转拨资金。合作研究转拨资金可包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预算表》《预算说明书》中仅需填报合作研究转拨资金的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在合作研究协议(合同)中明确。
(3)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分预算需经申请人和参与者签字(在《预算表》空白处),由申请人汇总编报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分预算无须提交,留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4)对于合作研究,依托单位应作为主体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并加盖公章或同等效力的专用章。合作研究协议(合同)最晚应于项目计划书审核后一个月内完成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同)中应明确是否转拨资金、转拨资金的金额、转拨时间、用途以及合作研究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违约处理等内容。合作研究协议(合同)无须提交,留依托单位存档备查。依托单位要加强对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及后续补充的审查,并作为项目档案保管备查。
6.关于动物和医学伦理审查、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办理相关要求见附件7。
(1)凡是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不予资助。
(2)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不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不用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7.导师同意函、同行专家推荐信、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联合申报协议、关于非大学在编人员依托大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协议书及单位同意函等相关附件模版见附件8。
8. 为提高申请书质量,科研院将继续推行“帮扶计划”,组织被帮扶人员和帮扶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的指导,被帮扶人员需至少在帮扶专家指导下完成3-4轮次的申请书修改完善。请参加帮扶计划的人员遵守“帮扶计划”进度安排,科研院将由专人定时进行随访。
9.《南方医科大学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及注释说明》(以下简称《自查表》)正在制作中,完成后将由各二级单位转发至申请人,便于申请人自查,《自查表》须由申请人逐一核对并打钩,亲笔签字完成后随形式审查纸质版申请书一起递交至所在二级单位科管老师。
三、 各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1.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2026年度国家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申报工作时间表,保证项目申报书的按时提交,未按学校要求时间节点提交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同时应高度重视申报书形式审查工作,特别是组织好项目负责人的自查和二级单位协查工作。
2. 请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制度建设。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主要责任。
3. 为更好地审核非直属附属医院的申请书,避免形式审查不通过,非直属附属医院请于2026年2月24日(快递到达时间,而非邮寄时间)上报纸质申请书。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根据基金委信息中心统计,每年3月1号—5号;每天11点—12点,16点—17点,22点—23点为基金系统在线填报的高峰期,为避免网络堵塞,请申请人尽量避开在这些时段进行填报。
2.本年度科学基金申报政策有不少变化,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
3.如在填写中遇到问题,可先查阅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右上角“常见问题”。
五、业务咨询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 胡友坤 /马俊
联系电话:020-61648163/61647452
邮箱地址:huyoukun@smu.edu.cn/17854264598@163.com(寒假期间咨询业务使用)
办公地点: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216/215
关于申报信息系统出现的技术故障或问题,请致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系统服务热线:010-62317474,或发送邮件至系统支持邮箱:support@nsfc.gov.cn。
附件:
1.如何填报2026年度项目项目申请书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
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
4.二级单位申报函及清单
5.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改革要点梳理
6.预算表编制说明2026版
7.伦理审查、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办理须知
8.相关附件模板(供参考,建议使用系统最新版本)
科研院
2026年1月27日
- 附件【1.如何填报2026年度项目项目申请书.pdf】已下载次
- 附件【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pdf】已下载次
- 附件【3.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pdf】已下载次
- 附件【4. 二级单位申报函及清单.zip】已下载次
- 附件【5.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改革要点梳理.xlsx】已下载次
- 附件【6.预算表编制说明2026版.docx】已下载次
- 附件【7. 伦理审查、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办理须知.zip】已下载次
- 附件【8. 相关附件模板.zip】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