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商请推荐人工智能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商请推荐人工智能专家的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及推荐范围
(一)专业领域
涵盖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智算设备、人工智能系统软件、机器学习与基础算法、数据服务、数据治理;大模型与生成式AI、智能体、具身智能与智能机器人等AI产品与服务;人工智能安全等。
(二)推荐范围
1. 全省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人工智能研究的资深专家学者;
2. 重点人工智能企业的技术骨干与高层管理人员;
3. 相关行业协会及支撑服务机构的资深专家。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学术道德问题。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人工智能领域、行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产业政策、发展动态等。
(四)在本业务领域有较高造诣,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六)稀缺方向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入选条件。
三、征集程序
(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推荐专家须提供经专家本人签名的《人工智能专家建议人选推荐表》,确保其本人知悉有关权利义务、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纸质材料请于4月10日17:00前交至科研院210办公室,“所在单位意见”处由科研院统一盖大学公章。
(三)需提供的电子材料:推荐专家的电子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人工智能专家建议人选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大一寸白底证件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等,请按照推荐专家姓名建立文件夹。电子材料请于4月10日17:00前发送至1164654903@qq.com。
附件:1. 专家权利义务
2. 人工智能专家建议人选推荐表
3. 推荐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6年03月25日
(联系人:王璐瑶,联系电话:020-6278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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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拟转让专利技术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