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2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1月1日前由学校发文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办法
1.机构自评
各机构如实填写《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表》(附件2),重点梳理近五年取得的业绩,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各二级单位审核。
2.院级审核
各二级单位要审核本单位机构提交的材料,确保真实性,并结合各机构近五年来的业绩表现,综合考虑科研机构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中的支撑作用,提出本单位科研机构的考核排名和定级(“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对长期无实质性建设的平台提出初步整改建议,填写《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排名建议表》(附件3),报学校科研院。
3.校级考核
校级考核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综合考虑各机构建设情况、院级考核结果及学校学科发展的整体布局,对机构进行定级。
4.考核结果
学校按照“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考核评估,其结果将作为校级科研机构调整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科研机构,将予以撤销。
未参加本次考核的校级科研机构,将予以撤销。
三、材料报送
电子材料:各二级单位须在2026年4月22日前完成院级考核,并于2026年4月22日17时前将本单位的《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表》《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排名建议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164654903@qq.com)。
纸质材料:纸质版《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排名建议表》签名盖章后,于2026年4月22日17时提交至行政楼210办公室。
附件:1.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名单
2.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表
3.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排名建议表
4.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自然科学类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目录》的通知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6年4月15日
(联系人:王璐瑶,电话:62789171)
- 附件【1.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名单.xlsx】已下载次
- 附件【2.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3.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排名建议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4.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自然科学类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目录》的通知(校人字〔2025〕50号).pdf】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