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校级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期,中央及广东省下发了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严格落实 控总量、调结构工作导向,新建事业单位下属科研机构需按 撤多建少撤一建一方式推进,前期科研院组织开展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相关工作经机构自评和院级审核,共收到29个校级机构考核材料,现将校级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校级考核对象

院级考核排名第一位校级科研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校级考核办法

1.组织形式:校级考核主要以专家评审会的形式开展,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学校整体学科布局,综合考虑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得出校级考核排名和等级建议,报学校审议

2.专家评审会时间:2026430日上午8:30

3.专家评审会地点:校本部 秋水堂春风厅

4.汇报与答辩:每个机构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机构负责人(可委托机构成员或者二级单位领导)PPT汇报不超过5分钟,答辩约5分钟。

5.汇报顺序:原则上按学校二级单位编制顺序进行。

6.汇报内容:①机构定位与对学科/学校的独特贡献;②近五年(2021-2025)的标志性成果;③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④下一步发展规划。

三、其他安排

1.专家推荐:基础医学院、中医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各推荐一位校外“帽子”专家并于427日反馈受邀专家信息。

2.本次校级考核将遴选9个校级科研机构报省编办备案,其他考核合格的机构将根据情况调整为校级公共平台继续建设,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将予以撤销,具体结果后续通知。



附件:1.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校级考核名单及答辩顺序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6424

(联系人:王璐瑶,电话:6278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