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校级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中央及广东省下发了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严格落实 “控总量、调结构” 工作导向,新建事业单位下属科研机构需按 “撤多建少” 或 “撤一建一” 方式推进,前期科研院组织开展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考核相关工作,经机构自评和院级审核,共收到29个校级机构考核材料,现将校级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校级考核对象
院级考核排名第一位的校级科研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校级考核办法
1.组织形式:校级考核主要以专家评审会的形式开展,学校相关部门将根据学校整体学科布局,综合考虑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得出校级考核排名和等级建议,报学校审议。
2.专家评审会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8:30
3.专家评审会地点:校本部 秋水堂春风厅
4.汇报与答辩:每个机构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机构负责人(可委托机构成员或者二级单位领导)PPT汇报不超过5分钟,答辩约5分钟。
5.汇报顺序:原则上按学校二级单位编制顺序进行。
6.汇报内容:①机构定位与对学科/学校的独特贡献;②近五年(2021-2025)的标志性成果;③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④下一步发展规划。
三、其他安排
1.专家推荐:由基础医学院、中医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各推荐一位校外“帽子”专家,并于4月27日反馈受邀专家信息。
2.本次校级考核将遴选9个校级科研机构报省编办备案,其他考核合格的机构将根据情况调整为校级公共平台继续建设,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将予以撤销,具体结果后续通知。
附件:1.校级科研机构2026年度校级考核名单及答辩顺序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6年4月24日
(联系人:王璐瑶,电话:6278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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