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本批次指南项目属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人员交流类项目,不计入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总数限项范围(不进行项目负责人限项联合审查),但项目负责人申请和在研的同一国别的人员交流类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3.参与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批次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

4.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5.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项目申报单位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方可正式立项。

三、具体申报方式

1.请项目申请人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拟申请项目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并发送至学校科研院。

2.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00至2026年7月1日17:00。依托大学申报的,请在6月24日提交系统审核。

3.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7月8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4.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5.“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1083,zfj@istcc.most.cn(优先邮箱咨询)。




科研院

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马俊、张金华,联系电话:020-6164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