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科技(社科)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科技(社科)专家库成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普通高校(含附属医院)。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二)具有较高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科研诚信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三)具有正高职称,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熟悉科研项目申报评审规律。
(四)从事相关研究领域、方向工作累计 5 年以上。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岁,“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专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遴选推荐本次科技和社科专家库成员。推荐时,遵循学科覆盖范围广、重点学科优先的原则。建议我校推荐不少于300名。
(二)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填报,认真遴选和核实专家信息,填写《XX学院/医院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注意不得随意改动表格设置格式),将汇总表电子版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前发送至邮箱116465490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XX学院/医院专家推荐汇总表(新)
(联系人:王璐瑶,62789171)
科研院
2026年7月21日
- 附件【xx学院医院科技(社科)专家推荐汇总表(新).xls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