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6年申报企业创新计划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2026年广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方向和范围
本专题包括新药临床研究补助、医疗器械产品研发转化补助、机构认证补助、研发服务补助及临床试验服务补助等5个方向,补助范围见附件1-5。
二、组织方式
各单位组织申报人通过“广州科技GI”(https://gzsti.gzsi.gov.cn/)自行申报,选择相应的补助方向,填写的补助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助。
三、补助方式
本专题的补助方式为政策性后补助。补助资金由申报单位按照科研活动需要自主统筹管理使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本通知不同方向的补助,不同方向需单独申报且按不同方向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二)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GI”填报和提交补助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所有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时,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8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18时。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加强本单位补助申报工作的统筹组织,合理安排补助申报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因需要填报补充资料太多、填报截止时间前系统网络拥塞等原因而耽误申报。
(二)申报单位和经办人须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并按通知要求在“广州科技GI”提交补助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填报时间节点等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单位如需修改补助申报材料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组织单位推荐截止后,材料不予修改补充。
(三)已获过往年度本专题相关补助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四)申报单位应据实填写补助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五)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违规申报情形的,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对未拨付的财政资金不予拨付,并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补助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和公开公示等信息可访问“广州科技GI”查询。
(七)若涉及科技伦理,未提供相关伦理审查批件的,不予补助。
(八)本批次补助针对2024年发生项目及部分2023年注册转化医疗器械。
(九)本通知涉及的具体政策国家、省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通知可进行相应调整。
七、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系统技术支持:83124114。
单位注册及信息维护业务咨询电话:83588209。
业务咨询:61648163、83124163、83124164、83124064,联系人:邹婷婷(学校科研院),蒋韬略、雷超旭、莫晓波(市科技局,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科研院
2026年9月4日
- 附件【附件1.新药临床研究补助方向.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医疗器械产品研发转化补助方向.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机构认证补助方向.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研发服务补助方向.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临床试验服务补助方向.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共有人同意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医药创新产品产业化工程领域.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医药部分).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9.“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七大重点发展领域.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0.视同立项推荐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1.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点联系方式.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2.广州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doc】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