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1日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年广东省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内容
 (一)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
 (二)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1.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专题(专题编号:0901
  2.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题(专题编号:0902
3.产学研合作重大成果转化专题(专题编号:0903
(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
1.高水平产学研合作研究院(专题编号:0904
2.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联盟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专题编号:0905
3.院士工作站(专题编号:0906
4.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专题编号:0907
5.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专题编号:0908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除须符合《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合作期限在3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二)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中的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以及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完成时获得的关键技术或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部件或软件应实现国产化,申请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60岁以下(两院院士除外),其中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专题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
  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可领衔申请1项产学研省部合作项目。在研产学研省部、省院合作项目合计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请2013年研发与产业化类项目。
(四)项目申报时须提供自筹配套资金承诺证明。
(五)项目申报统一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
(六)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13121日,完成时间统一为20161130日。
  三、申报时间
1、项目申请人在327日下午17:00前完成项目的网上提交工作。
2、各二级单位在329日下午17:00前完成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工作。
项目通过学校审核后,由各项目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交由各二级单位于410日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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