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5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本单位:

收到《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现转发大家。请各单位按照市科技局要求提交材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市科技局到期应验收清单核查相关信息是否正确(见附件),并于727日上午12:00前联系科研院。

二、按照市科技局通知,我校的项目都应在81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学校时间安排如下:

173012:00前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至各单位;

2 83日上午12:00前各单位检查合格后提交至学校科研院;

38612:00前通过学校审核;

4810日提交纸质材料学校盖章并交至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请各单位尽快通知项目负责人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验收材料,并按市科技局要求审核材料后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学校审核后,请从系统双面打印项目验收书、连同验收附件材料(加封面和目录)一块胶装。一式六份纸质材料提交学校科研院审核、学校盖章后,各单位提交一份纸质材料至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其余材料各项目负责人于验收会议当天带至会场(评审中心会另行通知)供专家评审使用。

三、按照学校2019719日《关于组织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2019年)》要求,各单位督促到期应验收项目(除市科技局通知清单外项目)尽快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学校时间安排如下:

1826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至各单位;

297日前,各单位检查合格后提交至学校科研院;

3916日前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提交交纸质材料学校盖章。

请各单位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验收材料,并按要求审核材料后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学校审核后,请从系统双面打印项目验收书、连同验收附件材料(加封面和目录)一块胶装。纸质结项材料(一式五份)、验收意见初稿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提交学校科研院审核、学校盖章,供专家评审使用(目前系统已提交验收并通过的按此要求准备)。

附件:1.202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应验项目清单.pdf

2.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pdf

3.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zip

   4. 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应验项目清单(请与市科技局清单核对并核查信息)

5. 2020.4.30市科技需结项项目清单(请各单位核查20200725

科研院

2020725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就2020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正常开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对象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前到期应验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见附件1),不包括下放组织单位验收项目。

二、验收依据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193);

()《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4);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审计局关于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绩效提升和管理监督办法》(穗财规字〔20196)

三、验收流程

1. 验收申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并提交一份完整的纸质验收材料至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受理窗口。

2. 验收评审。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

3. 结果反馈。验收结果在线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验收的,可在线下载电子验收书。

四、工作要求

1. 请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尽快提交验收申请。

2. 请各项目组织单位加强督促,同时做好下放验收项目管理工作。

3. 项目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终止结题。

4.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到期时间分别于2020810日、20201130日和2021228日前提交项目验收(或终止)申请材料(具体请见附件1)

5. 逾期未提交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将强制实施终止。未履行勤勉义务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合同终止的,取消相关责任主体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6. 《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项目实施期限延长时间至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截止,各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办理验收申请。

五、验收申请材料要求

 1.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原件;

2.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复印件;

3. 市科技局项目经费下达文件复印件(如无下达经费可不提供,如有下达经费必须提供);

4. 项目合同变更材料(如有变更,需提供);

5.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6. 专项审计报告原件(相关模板请见附件3)。合同书约定销售收入和利税的,需在报告中体现完成情况,同时披露明细清单;报告中需明确项目经费是否有进行专账核算。

7. 技术经济指标证明材料:

(1)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原则上合同约定的相关技术指标或新产品/新工艺的技术参数应提供相关领域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于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及其利益相关方以外的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第三方检测报告的送检单位必须是合同约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

(2)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需标注项目编号,内容应与合同研究内容相关,论文著作的作者必须包含项目组成员,且所属单位也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论文发表日期或用刊通知落款日期应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应与合同研究内容相关,申请或授权时间需在项目执行期内,发明人必须包含项目组成员,且申请人或权利人也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

(4)技术标准证明材料。牵头或参与单位必须包含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

(5)引进或培养人才证明材料。引进人才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培养硕士、博士需提供培养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论文等复印件;培养工程师等其他人才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领域、相关技术岗位的培训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技术经济指标证明材料提供列表清单,相应佐证材料按清单顺序排放。知识产权列表清单须包括类型、名称、申请人/权利人、申请/授权日期等,论文著作同上。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1.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人:陈良 电 话:020-83124036

2. 各项目主管处室联系方式。

综合规划处:孙佳,020-83124130

产学研结合处:梁孝廉,020-83124165

基础研究处:黄文星,020-83124149

高新技术处:邱一菲,020-83124032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夏万志,020-83124147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谢金红,020-83124097

科技金融处:许鸿斌,020-83124076

引进智力管理处:黎健健,020-83124156

交流合作处:金若谷,020-83124169

3. 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电 话:020-8358828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街4号一楼

4.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

电 话:020-83124014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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