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健委粤卫办科教函〔2020〕33号文精神,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
1.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 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要求,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方可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含中级)以下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不受理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者申报。
2.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 35 周岁(1986 年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4.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
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使用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kj.gdmde.net/),实行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分为管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单位(学校)、申报单位(校本部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学校,医院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医院)以及项目申报人四个用户类别。
(二)申报流程
项目采取限额推荐。
1.各二级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项目遴选(《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二级单位收集通过遴选的项目申报人信息,建立项目申报人账号(校本部由校科研院建立账号,附属医院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建立账号);请注意:项目中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建立账号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3.申报人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附属医院在截止日期前按照附件2《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的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
4.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载申报书 PDF 文档,填写附件2《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打印、签名并提交至二级单位。
5.二级单位对照《形式审查表》要求对申报书进行形审,确认无误后在《形式审查表》“申报单位”处加盖公章,与申报书一起提交至科研院。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
1.网络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
2.纸质材料截止时间: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本单位基金申报书及每个项目的《形式审查表》各一式一份上报学校科研院。申报书用 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或双针装订。《形式审查表》无需装订。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 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2.伦理审查由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所提交的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说明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
4.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必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对监管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申报人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的,纸质材料需盖所有单位公章,无需附合作协议。
6.项目起止日期:2021年07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
7.2018年之前立项未结题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结题或延期手续。如未按时完成,将根据未完成的项目数量重新调整申报名额。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督促项目负责人结题。
联系人:黄媛
电话:020-61647521
地址:行政楼214
科研院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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