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2021年度省级项目(省基金、省科技计划)年度执行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已开展2021年度省级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且项目立项满一年的省基金及省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受理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1年度的执行报告。

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内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支出及取得的成果情况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项目负责人及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通过过程管理一绩效跟踪管理一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二级单位在线审核提交。

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二级单位2022年4月22星期五)下午17:00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

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及财务处盖章的经费决算表(见附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实验结果等未正式发布的成果可不提供。

3.“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支出经费明细,无需提供经费决算表“财务及项目管理信息”模块下的“项目总投入”和“省科技厅财政经费”下的科目全部填“0”即可)。

4.二级单位审核要点:附件经费决算表中的经费使用情况是否与系统中一致;系统中填写的相关成果是否已在附件中提供佐证材料。

5.对未按规定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基金委将给予提醒、通报等处理。

、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黄媛,020-61647521



科研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