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浏览次数: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631515:00

会议地点:枫林堂山河厅

席:丁彦青 文民刚 王惠珍

刘叔文 吕志平 陈武凡 吴补领

余艳红 金大地 周宏伟 侯金林

钟世镇 高天明 徐湘民 曾其毅

假:方驰华 李文源 侯凡凡

席:科技处赵醒村

持:高天明 副主任委员

2016315日,南方医科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学校调整学科与机构布局、《关于南方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六条及三十条的补充规定》及《南方医科大学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实施细则》。会议对学科挑战与机构布局进行了详尽讨论,与会委员进行了充分交流。会议讨论和决定以下问题:

一、 学校调整学科与机构布局

(一)随着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推进,对现有学科及机构进行适度整合是必须的,可以催化学校新的增长点,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推进过程。

(二) 人文学院、卫生管理学院、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的建立是在已有基础上进行改建,应当支持。

(三) 对于将法医学系从基础医学院中独立出来成立法医学院的提议,与会委员表达了对该学院师资力量、学院架构、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疑问,最终会议认为:

1. 法医学在服务经济社会及产学研结合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回过来带动学科发展

2. 在人才问题,目前法医学队伍建设已经新增了各层次的人才,在为建立学院做相关准备

3. 法医学院独立后,可单独承接对外很多业务,为学校带来更多机遇

二、 关于公共卫生与热带医学学院的更名

公共卫生与热带医学学院更名为公共卫生学院(热带医学研究所)

三、 《关于南方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六条及三十条的补充规定》及《南方医科大学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实施细则》意见审议

(一)关于南方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六条及三十条的补充规定,对我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细化,对我校学术委员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同意该补充规定。

(二)关于南方医科大学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的实施细则,作为对我校学术道德管理规定中论文发表的补充细则,其发布将进一步端正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行文,严明学术纪律;在同意该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建议补充论文作者对于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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