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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验收2009-2010年资助人才项目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29号)精神,今年将对2009-2010年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人才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进一步做好验收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需进行验收的项目共23项,详见附件1。
二、验收组织
人才项目的验收由省教育厅会同学校共同组织。
三、验收方式和程序
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届时学校将成立由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实施项目情况的汇报、查阅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对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具体评价,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将于1月14日对引进人才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2、引进人才项目的结题验收需报送《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科研资助审批表》复印件10份、《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财务部门审核意见”,需要到财务处盖章)10份,《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1份。
3、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验收需报送《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合同书》复印件10份,《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财务部门审核意见”,需要到财务处盖章)10份、《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1份,《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10份。
五、其他
1、取得成果(论文、课题)相关材料3份,须注明发表时间、排名等情况;
2、答辩PPT(不超过8分钟)。
3、以上材料,请于1月9日上午12:00前,交至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smurenshi@163.com。
附:
1、《2009-2010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书》
3、《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
4、《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
5、《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结业考核表》
(联系人:申树群,联系电话:61648089)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