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准备上报的材料
1、对方邀请单位的入学通知或邀请信、资助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如系非中文材料,需将其翻译成中文,经所在单位审核,注明“翻译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所在单位请示件,必须写明拟派出国(境)留学人员是否列入当年计划,及联系渠道,国外接收单位的技术水平,出国(境)留学的必要性,拟派人员的政治、业务、外语、身体的基本情况,留学身份,留学期限和经费来源等内容。
二、审批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研究同意后上报人事处;
3、人事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
4、出国人员与学校签定《出国(境)留学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