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南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开展教职工考勤登记工作以来,学校各单位基本上能够按要求上报本单位的考勤情况,但也有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时有迟报、漏报、甚至不报等情况。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现对考勤登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勤范围:全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含临时工),其中派驻、借调人员由实际工作单位考勤。
二、上报时间: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考勤情况,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可顺延。
三、严格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按权限逐级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
四、对不按时上报、不上报或考勤记录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扣发单位领导及考勤员的校内津贴。
五、各附属医院参照学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