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9月21日上午8:30至2015年9月27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陈丽霞
传 真:(020)3762706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任青青
联系电话:648706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柴志欣、陈海金、陈洁华、陈宁、陈振国、古迪、韩日、何琼、何任红、胡云睿、蒋伟、黎诚耀、李博、李翠限、李冬日、李金明、李宁磊、李夏西、李欣、栗玉菡、林来兴妹、刘敏、刘倩倩、陆滟霞、苗勇、宁静、潘加亮、沈安娜、盛超、司徒博、宋玮、孙斌、唐靖、田恩伟、田立文、万波、万恒、王冬梅、王凤燕、王锦鸿、王菁、王静雅、王灵晓、王路、王晓红、王媛媛、魏轶、伍志勇、熊刚、熊勇、闫慧博、杨德光、杨佳、杨智慧、余洁英、曾庆春、曾瑞声、曾位森、张超、张华、张辉、张嘉杰、张灵艳、张锐、张晟、张喆庆、赵丽瑛、赵阳、郑林、周燕莉
人事处
2015年9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