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6年5月17日(周二)上午8:00-12:00。
二、测试地点:教学馆601、602、604、605教室。
三、测试要求: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及五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附件1);
2.按照测试人员分组序号(附件2)于考前20分钟到考场外安静侯考,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附件3);
3.测试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
4.试讲时不使用多媒体,必须有板书。
附件: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分组表
3.考生须知
人 事 处
2016年5月11日
(联系人:任青青, 联系电话:64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