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方医科大学职称评聘改革方案》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4-17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shizi 】

 

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国家、广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精神,为深化我校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教学、科研、医疗的整体水平提升,在2013先行先试的职称条件基础上,我们草拟了学校职称评聘改革的初步方案。本次评聘改革方案与2013年职称改革有以下新的特点:
一、实行评聘结合。根据国家、广东省关于职称改革的精神,逐步实现资格评审与岗位职务聘任的有机结合。为此,我们将2013年的职称条件与2014年职务竞聘原则进行了融合,形成“评聘合一”的评聘条件。
二、实行分类评审。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制定了分类评价标准。在严格划分高教、研究、实验和卫生系列的前提下,将高教系列高级职称细分为科研教学型、临床教学型和教学型,不同类型的编配比例及评聘条件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
三、强化质量与水平。在今年职务评聘改革初步方案中,弱化了对于论著数量的要求,更加注重质量与水平,鼓励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在求精、求质上下功夫,产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论著。
四、实行破格评聘。学校急需引进的人才、优秀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破格评聘。破格评聘原则上只评聘高教和研究系列正高级职务,不占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受评聘指标限制,由单位推荐后学校统一组织竞争性评聘。
现将南方医科大学职称评聘改革方案材料发给你们,请广泛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传阅,并就职称评聘改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由各单位汇总整理后,于4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人事处。
 
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职称评聘改革方案.doc
文件类型: .doc ce39e0b09c7c842bf66b9e2759c20ac9.doc (277.00 KB)
 
 
(联系人:许兆峰,联系电话:61648090)
 
                                人 事 处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