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日期: 08-20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shizi 】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2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7号)有关精神,今年的职称政策有所调整。因此,在《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5]46号)基础上,就今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职称外语
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执行。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2015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资格的;(5)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
按《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执行。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2015年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三、援疆援藏
我校对口援疆援藏及援四川甘孜州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援助时间在1年以上的,经所在单位及学校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间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其所取得资格与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同等对待。
四、外送评审
需要报送教育厅等校外各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因各部门要求不同,请申报人到相应部门网站浏览职称通知并按要求准备材料,经学科专业所在单位推荐后,于9月9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五、幼儿园职称评审
非试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开展,执行原有资格条件和各项要求。我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具体工作按教育厅通知进行。
 
(联系人:许兆峰    联系电话:61648090)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