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2014年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人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9-1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shizi 】

 

各单位及有关专家:
 根据教育厅通知,为做好教育厅职称评审评委库(1.广东省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2. 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入库评委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二)在高等学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了解国家及我省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熟悉评审工作的要求。
    二、推荐程序
     (一)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请登录广东省教师工作网站(网址:http://gdjs.gdedu.gov.cn/),选择[综合职称评定系统]下【高校职称评定】(2014年)的【专家评委个人申请】界面,按要求录入教师的个人信息(填写说明从系统直接下载)。如果无法用身份证注册,则表明已经被录入评委库,无需重新注册。
     (二)学校对新注册评委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教育厅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与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评委库是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请各相关单位和教师要高度重视、支持和积极配合,做好符合条件评委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学校将严格执行推荐条件,对师德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委库采用动态调整的方式管理,省教育厅将每年增补符合条件的评委,淘汰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人选。
    (四)各申报人请于9月23日18:00前注册并完善个人资料。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61648090。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