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预通知(普通话水平测试、学历学位鉴定)

【 发布日期: 01-25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上半年开始,由于普通话测试与学历学位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根据往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将普通话水平测试、学历学位鉴定等教师资格认定准备工作通知如下,最终要求以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

1.测试范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标准。

以下人员可免普通话测试:

(1)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2)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报名、培训及测试:可通过正规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进行报名、培训及测试。如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其常年启动报名、培训、测试系统,请申请人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培训和测试。测试站网站: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

3.注意事项:

(1)教育厅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时需填报普通话等级证书编号,网报时间预计为3月份(以2017年为参考),请申请人注意时间安排。

(2)已持有1997年以后颁发的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符合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标准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者,无须重复测试。

二、学历鉴定

1.鉴定范围及要求(建议同时办理学历和学位认证)

(1)凭博士学位,免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2)最后学历(或学位)毕业学校与本人现任教为同一所学校的申请人(附属医院人员除外),可免学历学位鉴定,但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最后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b.现任教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研究生处、档案室、教务处等)出具的学籍证明文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若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及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行政直属)临床教学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3)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2.鉴定方式: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广东省高校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www.gradjob.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等正规官方渠道进行网上办理或了解现场办理流程。

3.注意事项:教育厅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报送时间一般为网报之后(以2017年为参考,预计为4月份),请申请人注意时间安排。


(备注:因省教育厅尚未发布201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以上要求均是根据往年要求进行的预通知,具体工作开展以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不排除会有政策变化的可能性)

人 事 处  

                         2018年1月25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64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