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结合《南方医科大学“管理干部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4)”实施方案》(校党字〔2020〕50号)及《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校人字〔2018〕4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由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实施,支持优秀青年教师赴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研修。
具体详见: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二、选派计划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二)单位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三)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五)满足《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的选派条件。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022年9月10日-1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提交清单及要求:
(1)单位推荐公函:单位应对推荐人选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以推荐函的形式报送以上审核情况。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其中推荐意见由所在二级单位据实详细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个人纸质申请材料:根据“2022年申请材料及说明”的顺序整理成册,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4)2022年青年教师骨干出国研修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wanyu@i.smu.edu.cn。
(三)学校人事处汇总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报学校审批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南方医科大学“管理干部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4)”实施方案》、《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鼓励管理干部及青年优秀教师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赴海外知名高校、院所等机构进修访学。
(二)因受疫情、当前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对外联系邀请函、录取和派出存在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综合考虑确定拟留学国别、单位及派出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青年教师骨干出国研修项目计划汇总表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020-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