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保障广大教职工利益,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3月份将发放2012年校内奖励津贴余额部分。
二、《南方医科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已经2013年1月16日教代会审议通过,将从2011年1月起执行新的岗位津贴标准、2013年1月起执行新的校内职位津贴标准。 2013年1-4月份工资差额随4月份工资发放。此次调整将原工资项目中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职岗津贴、奖金、月平均年终奖”改为“岗位津贴”;原“校内基本津贴”改为“校内职位津贴”。请大家注意查对。
三、2011年1月-2012年12月岗位津贴差额部分将于本年内择时补发。
(联系人:邹钰莹,联系电话:648152)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