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退休后相关手续办理指南

【 发布日期: 04-08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zouyuying 】

 

 

 

退休通知下发以后,个人需办理退休证,申领养老保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住房公积金以及调整医疗付费比例等手续。具体办事程序如下:
一、办理退休证
本人凭工作证,持一寸证件照一张到人事处劳资科工资福利办公室(行政楼四楼)办理。
咨询电话:61648707
二、申请退回个人在职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干部、全民固定工退休后可申请退回个人在职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民合同制工人已由社保局发放养老金,不需再申请。办理程序如下:本人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一份)(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1.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2911d0267deed5f17bf00082dd69376f.doc (115.88 KB)
),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由本人交人事处劳资科社会保险办公室办理(行政楼四楼)。社保局将个人在职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退回学校以后,学校将随退休费退还给个人。
咨询电话:61648153
三、申领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教职工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理程序如下:个人填写《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B表》(可在广州市计生局网站下载),交人事处计生办办理。具体办理条件和程序见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61648091(15018721313)
四、申请调整医疗付费比例
退休后可申请将内部包干医疗的付费比例由在职标准调整为退休标准。办理程序如下:本人准备一寸证件照两张,填写《南方医科大学退休人员医疗付费比例申办表》(一式两份)(可在医院管理处网站下载),交相关部门盖章后,由本人将表格和证件照交医院管理处预防保健科(行政楼六楼)办理。
咨询电话:61648464
五、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退休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如下: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凭退休证、身份证并携带存折或银行卡(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广州银行中的任一银行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财务处工薪福利科(行政楼一楼)办理。
咨询电话:6164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