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外教工资报批程序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2-26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rsc 】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外教工资管理程序,从2010年9月起,外教工资报批程序调整为:外教所在单位制表-教务处审核-外事处审核-人事处审核-校领导审批-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需材料:《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外教工资发放明细表》、《外教出勤表》一式一份。
   《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中的“报销事由”请填写“*年*月外教工资”,“开支项目代码”可不填,“开支项目名称”请填写“学校经费”。
    二、报送时间:各单位每月底报送外教当月工资,并于次月5日前将审批完毕的工资表送达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三、各单位要加强外教考勤工作,如实上报考勤结果。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外教工资发放明细表.doc
文件类型: .doc 91cfdd12f970829c1d52372bd9ef9ff0.doc (41.00 KB)
        
  2、外教出勤表.doc
文件类型: .doc e917dae3251419467c03e6a260696075.doc (9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