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外教工资管理程序,从2010年9月起,外教工资报批程序调整为:外教所在单位制表-教务处审核-外事处审核-人事处审核-校领导审批-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需材料:《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外教工资发放明细表》、《外教出勤表》一式一份。
《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中的“报销事由”请填写“*年*月外教工资”,“开支项目代码”可不填,“开支项目名称”请填写“学校经费”。
二、报送时间:各单位每月底报送外教当月工资,并于次月5日前将审批完毕的工资表送达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三、各单位要加强外教考勤工作,如实上报考勤结果。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