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后1年内
二、申报流程
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报人事处审批—人事处报学校审批—学校报广东省社保局申领待遇
三、须提交的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人事处网页—劳资管理栏下载)
2.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
5.员工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本人要开通金融功能)
6.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7.门诊就医资料(含:门诊病历复印件、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发票对应清单复印件、以上资 料要求日期一致;诊断证明复印件)
8.住院资料(含:病历复印件、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发票对应清单复印件、手术记录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
9.死亡证明(工亡职工提供)
10.其他材料(如放弃申报待遇项目及因工伤发生纠纷的经济赔偿的情况说明)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单位盖章后报人事处劳资科,除第7、8项按实际份数提交外,其他每项提交一式一份,复印件和原件统一使用A4纸。申报的待遇项目最终以广东省社保局核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