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申报指南

【 发布日期: 08-25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工伤待遇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后1年内

二、申报流程

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报人事处审批—人事处报学校审批—学校报广东省社保局申领待遇

三、须提交的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人事处网页劳资管理栏下载)

2.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

5.员工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本人要开通金融功能)

6.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7.门诊就医资料(含:门诊病历复印件、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发票对应清单复印件、以上资  料要求日期一致;诊断证明复印件)

8.住院资料(含:病历复印件、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发票对应清单复印件、手术记录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

9.死亡证明(工亡职工提供)

10.其他材料(如放弃申报待遇项目及因工伤发生纠纷的经济赔偿的情况说明)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单位盖章后报人事处劳资科,除第78项按实际份数提交外,其他每项提交一式一份,复印件和原件统一使用A4纸。申报的待遇项目最终以广东省社保局核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