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1-23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60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1月底—315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四、 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学院、附属医院审核,学校复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确定120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60名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具体程序为: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InterCommunion/Login.aspx),查看申报岗位(1月底发布,请注意通知),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附属医院(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2.学院、附属医院审核

学院、附属医院汇总、审核申请人的纸质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审核人签字),并在《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填写推荐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15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博管办,逾期不再受理。在职人员申报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确保入选后能够脱产赴香港开展研究工作。


五、获选结果公布

第一轮获选结果拟于5月公布,最终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六、其他相关要求

1.香江学者计划项目获资助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管理。

2.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香港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4.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院、附属医院应核实其学位证书原件。如无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联系人:曾芷韵  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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