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身份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月底—3月15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所在学院、附属医院审核,学校复审,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不超过6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一定时间内与至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终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InterCommunion/Login.aspx),查看申报岗位(1月底发布,请注意通知),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附属医院(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2.学院、附属医院审核
博士后所在学院、附属医院汇总、审核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审核人签字),在《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需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15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博管办。在职人员申报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确保入选后能够脱产赴澳门开展研究工作。
五、获选结果公布
第一轮获选结果拟于5月公布,最终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六、需要注意的事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同期组织初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七、其他相关要求
1.项目获资助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管理。
2.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澳门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资助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4.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院、附属医院应核实其学位证书原件。如无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联系人:曾芷韵 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