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1-21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中方资助每人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0 年计划资助45 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 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31日—58

四、 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核、推荐,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组织遴选。具体程序为: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根据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汇总表(附件1)、岗位介绍(附件2)和申报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申报,于58日前设站单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取消纸质材料报送,改为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

2)主要证明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③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④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要求清晰无误,与原件一致。以上申报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

3)在站博士后需提供博士后申报项目合作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4)。

以上电子版材料统一提交至博管办邮箱smubgb@163.com。

2.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审核推荐,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六、其他相关要求

1.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取消纸质材料报送,仅需报送电子版扫描件。

2.拟进站的获资助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3.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资助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 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 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4.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查验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获选资格,不办理进站手续。

 

(联系人:林梓,联系电话:020-61648419

 

 

附件:1. 《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汇总表

    2. 《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介绍》

    3.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

4. 博士后申报项目合作导师知情同意书》

5.  2020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