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增补和更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工作的说明

【 发布日期: 05-0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及附属医院:

      近期,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评审专家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改版升级,为进一步完善专家数据库,请各单位对库内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并增补一批新的专家。现就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评审专家资格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品德优秀、敬业奉献、身体健康;
    3.了解中国博士后制度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有关政策,关心博士后人才培养;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后合作导师优先;
    5.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二、增补和更新专家信息
    增补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依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主要流程如下:
    1.登录。设站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凭博士后工作管理账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2.增补专家。进入“专家管理”界面,点击“新增”进行专家增补,按要求逐项、逐位录入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保存并提交。
设有院(系)或分站管理层级的设站单位,先由院(系)或分站增补并提交至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审核通过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更新专家信息。设站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可通过实时浏览、查询在库专家,对其信息进行更新或删除。信息更新和删除操作即时生效,无需基金会审核。

    三、有关管理要求
    (一)经设站单位增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通过的专家即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正式评审专家。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专家实行信誉度管理。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多次无法完成评审任务的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三)增补和更新工作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评审期外进行。为保证专家信息完整、准确,建议设站单位每年定期对库内专家信息进行更新或增补。


(联 系 人:林梓 61648419,技术咨询:17192194414)



附件:
附件1 专家增补和信息更新流程---设有院系分站管理层级的设站单位.pdf                    
附件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采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