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博士后招收资格申请工作现常态化开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学校直属二级单位,在职在岗,具有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者(以研究生院确定名单为准)均可申报。
学校已经批准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或批准具备博士后招收资格者无需申请。
学校引进或招聘时已确认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或博士后招收资格者)无需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既往未申请过博士后招收资格者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招收资格申请表(首次)》(附件1),既往曾申请过博士后招收资格但未获批准者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招收资格申请表(非首次)》(附件2),经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交所在单位。
(二)二级单位初审并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招收资格申请汇总表》(附件3,下简称《汇总表》),于每月中旬(10日-20日)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人事处,纸质版申请表及汇总表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校评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招收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对审批通过具有博士后招收资格的人员,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进行管理与考核。
(二)学校按年度统计各单位博士后进站、退站、滞站(在站超过3年)情况,对退、滞站人数占比较高的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进行全校通报。
(三)博士后合作导师是博士后在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博士后合作导师要严把博士后入站、出站质量关,进一步加强博士后过程管理,以训练科研能力、提升科研产出为核心加强博士后训练工作,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引导。
人事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