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1-22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1年计划资助25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 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12月1日—4月8。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 or.org.cn/auth/login.html),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3.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5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终评,最终确定25名获资助人员。

申请人可于5月下旬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五、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期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但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3.进站的获资助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4.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并赴澳门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获资助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 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 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6.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需查验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获选资格,不办理进站手续。

   

 附件: 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林梓,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