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5批(202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1-12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2023年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2022121进站的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

5.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表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对申请进入本单位与其博士毕业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8.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10.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入选者不得申请。

1:特别资助(站前)资助研究方向一览表

序号

学科领域

研究方向

1

基础研究

基础数学

2

核心计算基础数学

3

运筹学与控制论

4

理论物理

5

量子物理的新发现和研究理论物理

6

物理化学

7

材料化学

8

基础前沿交叉

超常环境下系统力学问题研究与验证

9

功能体系的分子工程与分子成像

10

能源化学转化的动态本质与调控

11

先进材料

高性能材料结构设计、制备与应用探索

12

变革性纳米产业制造技术聚焦

13

新能源汽车

14

能源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与示范

15

未来先进核裂变能

16

基于高效热工转换的先进动力技术

17

可再生能源与多能互补应用示范

18

生命与健康

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研究

19

生物超大分子复合体的结构、功能与调控

20

病原微生物与宿主免疫

21

器官修复与再造

22

生物合成

23

健康保障技术与装备

24

战略生物资源评价与转化利用

25

信息

量子通信

26

网络空间安全关键技术与应用

27

高效能计算与网络通信关键技术及应用

28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29

区块链

30

人机交互与虚拟现实

31

集成电路与核心基础器件

32

机器人与超精密极端制造

33

光电空间

空间科学先导

34

月球与首次火星科学探测

35

平流层飞艇

三、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申请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件1)其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2。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是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

1.2023年3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站,进入基金申报界面,使用博士后入站时的账号、密码登录。

2.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将《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设站单位(流动站、基地博士后上传至南方医科大学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上传至所在工作站)

3.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4.以上材料电子版2023年4月10日前提交至南方医科大学(工作站联合招收需提交至工作站单位)。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2.请根据下表评审指标完善申报材料

            表2:特别资助(站前)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项

评价内容

1

学术绩效

博士论文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的个人贡献、原创性

2

研究计划的创新性与可行性

与优先资助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研究方向的前沿性

研究计划的学术创新性

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研究计划在合作导师承担项目中的独立性

3

科研条件

博士后合作导师学术水平

科研平台情况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博士后申报。


附件:1.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模板
           3.推荐意见表模板


(联系人:林梓 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