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要求,现将第17批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特别资助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2024年资助人数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须为2023年12月1日(含)之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非涉密项目。
6.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9.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10.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内容要求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2份。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件指南)。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个。
2.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1.申请书、论文、专著等多页材料双面打印,证书复印件等单页材料单面打印。
2.学术及科研成果请参考附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目录模板》(附件2)进行整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封面、目录、内容。目录包括了全部成果种类,因只能提供5项成果,因此多余的内容、目录请删除,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目录序号。
3.材料按《申请书》、学术科研成果的顺序整理,建议用彩色A4纸打印学术科研成果封面进行间隔区分。
4、封面。按照附件《装订封面模板》(附件3)的格式制作封面,首次提交建议用普通A4打印纸制作封面,普通订书针装订。
四、申报流程
1.2024年3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基金申报界面,使用博士后入站时的账号、密码登录。
2.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将《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设站单位(流动站、基地博士后上传至南方医科大学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上传至所在工作站),在线打印2份并签名。
3.将装订好的申请材料一式2册,于2024年3月25日17:00前报送至所在学院、附属医院,同时网上进行提交(工作站联合招收需报送至工作站单位)。
4.各学院、附属医院对照纸质版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纸质版学术及科研成果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或填写相应字样。于2024年3月29日17:00网上进行提交,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博管办。
5.根据人社部下达的名额,人事处组织专家择优推荐,获得推荐的博士后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由人事处上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2.请根据下表评审指标完善申报材料
表2:特别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1 | 申请人是否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是否已取得了突出成效。 |
2 | 申请人是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是否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 |
3.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附件:1.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目录模板
3.装订封面模板
(联系人:林梓,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1月19日